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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5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政办发〔20185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镇江市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于129日前报市法制办。

联系人:陈华,电话:80823696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7

 

镇江市201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一、计划安排

(一)第一季度

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资源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医疗卫生、旅游市场、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采取多种执法监督方式,督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是否依法履职,是否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和执法不公等情形。

(二)第二季度

1. 对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两法衔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根据《镇江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重点检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存在有案未移、公安机关是否存在有案未立等现象以及各部门信息平台使用等情况。

2. 对《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程序、时限以及行政权力运行是否合法、规范。

(三)第三季度

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制定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是否做到通过文字、音像和电子数据等记录方式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是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具体环节、步骤时限及法制审核意见书制度,是否根据本部门事权和职能,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情况。

(四)第四季度

1. 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018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重点评查行政处罚主体、事实、证据、依据、程序、说理式决定书、重大处罚备案、案卷规范化等情况;行政许可是否在其法定职权或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期限要求以及行政许可案卷规范化等情况。

2. 对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主要依据《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全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检查。

二、组织领导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及其他方面有关部门领导、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

三、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召开座谈会、抽查行政执法案卷、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等方式进行。具体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组组成人员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将通报检查结果,并作为年度工作评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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