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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镇江市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工作报告

 

    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法〔201647号)的要求,我市及时开展了201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相关工作。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认真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我市及时印发《关于转发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镇政法〔201629号),组织召开全市各辖市(区),市各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区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把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作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完成任务;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对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进行了业务辅导。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清理过程中,各辖市(区),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清理工作要求,加强与编制部门的协调配合,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指定专人具体负责,逐项内容推进清理工作,做到既不重复又不遗漏,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清理任务。

三、强化业务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确保工作实效,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各辖市(区),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清理工作中,认真审查清理统计资料,提交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上报。清理过程中,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各项工作。

 四、清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此次行政执法主体清理,我市清理行政执法主体398个(不包括省要求垂直单位,其中:法定的行政机关24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50个、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6个)。镇江市级行政执法主体124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50个,集中行使执法权的组织1个。

(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情况。清理前,我市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共有7471人;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证698人。清理后,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共有6622人(其中行政编制4697人、事业编制4071人);持有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证629人(其中政府特邀监督人员27人);持有双证人员50人、从事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人员45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63人;全国统一样式的执法证2753人、执法辅助人员4259人。

 

                               镇江市法制办公室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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